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电缆、变压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电缆、变压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104-1 批复号:[2015]长乐财购计(106-1)号
3、采购人名称: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0591-28820135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陈 云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转811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陈锦龙
电话: 0591-28820135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1)福建大和电气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未注明与原件一致,不符合第13.8条款、第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余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1) 厦门乾照照明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802,82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152,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733,700元。
(2) 福州万升电器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166,78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606,5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2,070,390元。
10、评标结果:
10.1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州宇鸣贸易有限公司。
10.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达江区达江路君临天华10#203。
10.3中标金额:190.24896万元。
10.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5服务要求:此次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五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我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并在20分钟内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
10.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2 | 路灯箱式变压器 | CBLW1-D-100KVA/10 | 21台 | 63000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李贤海、李国榕、韩炳秋、徐强、屈广清、陈锦龙(采购人代表)、陈欣铭(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