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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碎石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8: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激光碎石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YS2015-247
3、采购人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福州市新权路29号
    项目负责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联系电话:18905910595
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3层1001-1002室
    项目负责人:
陈小姐、林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7679372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6日
6、定标日期:2015年12月21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201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01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5)报价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6)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中标(成交)情况:
中标情况如下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规格型号
11激光碎石系统1887000.00887000.00详见标书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详见标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福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95号1号楼4层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  887000.00
9、评标委员会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柳庆忠,陈建功,林步新,陈少苗,郑怀颖
10、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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