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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水县2015年崔家峪镇东虎崖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09: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2015年崔家峪镇东虎崖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水县崔家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2015年崔家峪镇东虎崖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LSP-2015-143

2.3本项目位于:沂水县崔家峪镇。

2.4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工程计划工期:2016年6月前完成。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在临沂备案登记(临沂市以外的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沂市备案证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在鲁《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度或2015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2015年崔家峪镇东虎崖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

7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元(大写金额:柒仟元整)

8.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5年崔家峪镇东虎崖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地址: 沂水县崔家峪镇

联系人: 武先生     电话:0539—264110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 人:郝先生      电话:1524431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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