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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5: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13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巩义市东区河图路与新兴路交汇处;
2.2建设规模: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核定建筑面积129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等,以及配套设施。巩义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建筑面积73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及后续的相关服务;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11月24日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17日10:00整
评标地点:郑州市新世纪大厦二楼第一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跃民、李阳、杜秀梅、谢海洋、王志伟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 578000.00元人民币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4375820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东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3室
联系人:郭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092303
传 真:0371-69092303
E-mail:hnyx06@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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