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外包劳务采购(KLFCGJ20153044)成交公告
受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外包劳务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外包劳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J20153044
三、项目内容: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外包劳务一项,服务期限一年。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定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
六、竞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12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 (www.ctaxccgp.com.cn)、广西科联招标网(www.gxkl.com)上发布竞标公告。
七、评审小组成员:张海波、覃国超、黄润锋
八、成交结果:
成交人:颜青青
成交人地址:防城港市站前小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壹佰叁拾捌元整(¥249138.00)
服务期限:12个月
九、成交公告时间:1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冬群;联系电话:0770-2880075
采购人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北侧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人:梁莉萍;联系电话:0770-2831072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605号房
十一、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0-2821504 传真:0770-283106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