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配套设施类购置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市容市政管理局 的委托,就“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配套设施类购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ZBBCG2015货字102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BBCG2015货字102号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配套设施类购置项目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八步区市容市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299-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天海 0774-568608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1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配套设施类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HZBBCG2015货字102号。
1.3招标范围:采购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站)配套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号 | 项目编号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I标 | HZBBCG2015货字102-I号 | 不分包 | 12方连体箱 | 8 | 台 |
2 | 8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4 | 辆 | |||
3 | II标 | HZBBCG2015货字102-II号 | 不分包 | 18方连体箱 | 8 | 台 |
4 | 12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4 | 辆 | |||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以上单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在多个标段中中标。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 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12日
中标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I标段);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II标段) | null | 779.6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叶青玲、陈伟平、杨瑞兰、刘美娥、陈天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配套设施类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ZBBCG2015货字102号。
招标范围:采购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站)配套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配套设施类购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HZBBCG2015货字102号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贺州市八步区市容市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774-56860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5137829)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 |||||||
评标委员会 | 评委组成(5人):叶青玲、陈伟平、杨瑞兰、刘美娥、陈天海 | |||||||
公示期开始时间 | 2015年12月18日 | 公示期截止时间 | 2015年12月18日 | |||||
拟中标人 | I标段: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II标段: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标段 | I标段 | II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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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 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 | |||||
投标报价 | 881000.00元/套 | 1068000.00元/套 | ||||||
工作服务期 |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1年。 |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1年。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960000.00元/套 | 1040000.00元/套 | ||||||
工作服务期 |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1年。 |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1年。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扬州三源机械有限公司 | 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43000.00元/套 | 1260000.00元/套 | ||||||
工作服务期 |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1年。 |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1年。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II标段中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参数偏离达五项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4页第2.(3)的要求(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5项(含)以上的视为无效),技术项评审不通过。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5281873 | |||||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