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合浦县人民法院训练场工程成交公告【批复编号:政采(工)2015455】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12月17日对合浦县人民法院训练场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浦县人民法院训练场工程
二、项目编号:GXZC2015—J2—0067—ZCHP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人:合浦县人民法院
五、谈判内容:合浦县人民法院训练场工程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八、成交公告公示日期: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七个工作日)
九、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浦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合浦县廉州镇珠浦街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肆仟捌佰柒拾捌元陆角叁分(¥254878.63元)
工期:90日历天,承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项目经理:周小霞,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桂245111117684
十、谈判小组成员:陈远山(谈判小组组长)、曾芸先、温小明。
十一、成交公告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十二、说明:
1、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质疑、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0779-72015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廖思苓 电话:0779-2269968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合浦县人民法院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