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群众艺术馆广场演出录音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群众艺术馆广场演出录音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询 价 |
项目编号:HBCG〔2015〕170号 | 批复编号:〔2015〕944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 计划完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
采购预算:130000元 | 保证金(元):2600 |
采购单位:鹤壁市群众艺术馆 | 联系人(联系电话):孙先生 18639211183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 0392—3362013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不分包,广场演出录音设备。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 郑州圣朗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128827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9号1幢1单元16层1606号 | |
评审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9:00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 |
询价小组成员:孙大为 李新建 石星耀 | |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341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