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钦北区小董镇那陵7-12队村屯道路、板城镇爱国村屯道路水毁修复、大直镇那光那槐水库移民村屯道路续建、平吉镇贤架村委10队村屯道路及桥梁工程YLQZG20152006-BQ中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北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的委托,于 2015年12月14日(评标日期)就钦北区小董镇那陵7-12队村屯道路、板城镇爱国村屯道路水毁修复、大直镇那光那槐水库移民村屯道路续建、平吉镇贤架村委10队村屯道路及桥梁工程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钦北区小董镇那陵7-12队村屯道路、板城镇爱国村屯道路水毁修复、大直镇那光那槐水库移民村屯道路续建、平吉镇贤架村委10队村屯道路及桥梁工程
二、项目编号:YLQZG20152006-BQ
三、项目简要说明:钦北区小董镇那陵7-12队村屯道路、板城镇爱国村屯道路水毁修复、平吉镇贤架村委10队村屯道路及桥梁工程、大直镇那光那槐水库移民村屯道路续建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3日
定标日期:2015年12月16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时00分
评标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陆佳将
评标委员会其它成员:刘宪生、林川泉、朱素珍、利钦世
六、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广西钦州市交通工程总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零玖仟柒佰贰拾肆元捌角壹分(¥2209724.81)
七、说明:
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四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项目联系人:韦斯特 联系电话:0777-3258836 传真:0777-3258855
建设单位联系人:利钦世 联系电话:0777- 3685695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水利局七楼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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