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示范区城市照明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2: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文本表样(工程类)
招标人 | 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39963080 | ||||||
监督部门 | 新区财政局 | 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 15日9时30分 | ||||||
评标时间 | 2015年12月15日9时40分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控制总价 | 199.5万元 | ||||||
标段名称 | 2015年示范区城市照明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江苏晨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1953864.38 | 马莉 | 4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二候选人 | 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975548.97 | 钟城 | 4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候选人 | 江苏伏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1980078.97 | 陈勇 | 40日历天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2015年 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三个工作日) | ||||||||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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