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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桂岭镇第二初级中学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成交候选人信息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2-15 12: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八步区桂岭镇第二初级中学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成交候选人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八步区桂岭镇第二初级中学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HZBBCG2015服字91  

建设单位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类别

委托招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标内容

八步区桂岭镇第二初级中学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

20151214

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151215

公示截止时间

20151217

拟成交人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标报价

40.69万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竞标报价

40.72万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竞标报价

40.74万元

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竞标人确定方式

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质疑和投诉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竞标人可以自本成交人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异议起3日内)做出答复,如对本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者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部门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774-5281873

                         

  采购人: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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