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傅立叶红外光谱仪和反恐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傅立叶红外光谱仪和反恐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公安局傅立叶红外光谱仪和反恐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预算控制价:A包:1100000元,B包604060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二、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427号
三、谈判公告日期及媒体: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15:30
谈判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组长:李新德 成员:王青林 张庆华 曲宝杰 王新疆 程晟(采购人代表)
五、谈判结果:
A包成交供应商:河南省新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价:730000元。大写:柒拾叁万圆整。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5号绿城国际1号楼23层2309号。
主要成交标的:傅立叶红外光谱仪 ,数量:1套,质保期:三年免费维修质量服务。
B包成交供应商:广州市景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428000元。大写:肆拾贰万捌仟圆整。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1506房。
主要成交标的:便携式X光机,数量:1套,品牌型号:北京和为永泰HWXRY-01,质保期:三年免费维修质量服务。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98355911。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