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业务大楼自购项目实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0692-159C01120141)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5年11月30日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业务大楼自购项目实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0692-159C0112014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59C011201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业务大楼自购项目实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学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
六、成交标的名称: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业务大楼自购项目实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无
数量:1批
单价:无
成交金额:¥698,000.00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审日期:2015-12-8
评审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307号开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
负责人:葛如冰,
成员:胡晓勇、魏瑞华。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谈判,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报价在技术上和商务上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核,谈判小组直接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698,000.00。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10987
传真:020-83210983邮编:5100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66341756
传真 : 020-66341738 邮编 :510045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