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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祥安社区、新安社区电力配套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5: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津县祥安社区、新安社区电力配套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小潭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延津县祥安社区、新安社区电力配套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延津县祥安社区、新安社区电力配套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62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漏项部分)。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于2015年12月1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11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岭  崔静  莫普选  刘汉生  陈文新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杰通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淇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小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话:13700737114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

联系人:姚女士、邵女士

  话:0371-6397659915537275630

  真:0371-63976599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点击下载]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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