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石家庄市动物疫情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暨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4: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委托,就“石家庄市动物疫情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暨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GDZB-2015-25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GDZB-2015-254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动物疫情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暨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任尚萍、刘晓宇

联系方式:0311-87031153转8015、801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新 0311-8701985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动物疫情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暨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DZB-2015-254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新 0311-870198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尚萍、刘晓宇 0311-87031153转8015、8016

 

采购数量:

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实验室实验台(柜)采购

第二标段:实验室新风系统及样品冷藏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实验室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设备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第一标段: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

第二标段: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

第三标段:接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

合同履行期:2015年12月17日 至2016年1月15日

招标公告日期:2015 年11月20日

定标日期:2015 年12月11日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开、评标室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

第一标段:石家庄梁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石家庄市冰海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标段:北京中酪天华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

第一标段:石家庄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A座综合楼4层403

第二标段:石家庄新华区天苑小区G区平房

第三标段: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西三办公楼7层9A室

中标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288866.58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143663.24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297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谦、周捧珍、王建香、任彦丽、苗玉涛、邱伟、吕彦英

 

项目联系人:任尚萍、刘晓宇

联系方式:0311-87031153转8015、8016

传真电话:0311-8703799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7031153转8015、801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尚萍、刘晓宇 0311-87031153转8015、801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0日

中标日期:2015年12月11日

总中标金额:340.25298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石家庄梁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A座综合楼4层403 28.886658
2 石家庄市冰海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新华区天苑小区G区平房 14.366324
3 北京中酪天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西三办公楼7层9A室 297.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谦、周捧珍、王建香、任彦丽、苗玉涛、邱伟、吕彦英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实验室实验台(柜)采购

第二标段:实验室新风系统及样品冷藏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实验室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设备采购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