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舞钢市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三期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14: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舞钢市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三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舞钢市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三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5】第15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进行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公告于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10日
评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孙学中、张科峰、张宜航、郭得永、白林如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河南海泰天成电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32391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829号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1045
地 址:舞钢市钢城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5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舞钢市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三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5】第15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进行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公告于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10日
评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孙学中、张科峰、张宜航、郭得永、白林如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河南海泰天成电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32391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829号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1045
地 址:舞钢市钢城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5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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