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清运机械设备项目第二次询价(LHCGZX2015056) 中标公告
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委托,于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时就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清运机械设备项目第二次询价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HCGZX2015056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清运机械设备项目第二次询价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454000元,超过预算投标报价无效。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市科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惠强;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35号丰悦大厦7楼A座
中标情况:
(1)主要中标标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中联牌 ZLJ5020ZXXE4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2 | 91000.00元 |
2 | 配套可卸式车厢 | 中联牌 2.2m3 | 20 | 8000.00元 | |
3 | 三轮摩托货车 | / | 4 | 16300.00元 | |
4 | 人力三轮保洁车 | / | 30 | 1500.00元 |
(2)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452200元
(3)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七、评审日期: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时
评审地点: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王林浅;成员:余建斌、罗清华
八、评审意见
询价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资质、询价函密封情况进行审查,询价函密封完好,供应商资质齐全。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评议,认为投标供应商所报产品均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规定,采用询价方式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评标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经询价小组审查评议,确定东莞市科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52200元。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660-5608811
九、采购人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92269863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或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