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部分城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图书)HC(HZ)2015001G中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部分城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图书)”项目(项目编号:HC(HZ)2015001G)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HZ)2015001G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部分城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图书)
项目联系人:龚工
联系方式:0771-5789008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和美巷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刑秋凤 联系电话:1376858958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部分城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图书)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工 联系电话:0771-578900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6日
中标日期:2015年12月08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文化大道一期南花园村168号2号展厅22号 | 226.557379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高守文、黄华春、马启花、邹戎、林永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部分城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图书)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部分城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图书)
二、项目编号:HC(HZ)2015001G
三、采购人: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
六、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
七、开标日期:2015年12月8日
八、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中标结果:
中标人: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文化大道一期南花园村168号2号展厅22号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陆万伍仟伍佰柒拾叁元柒角玖分(¥2265573.79元)
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5日内交货完毕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中标金额 |
图书 | 151342册 | 2265573.79元 |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高守文、黄华春、马启花、邹戎、
林永钟
十二、项目联系人:
采购单位: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和美巷15号
联系人:刑秋凤 联系电话:1376858958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771-5789008
说明:
投标人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