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基地电力外网工程中标公告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就“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基地电力外网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LZX-2015-11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ZX-2015-1107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基地电力外网工程
项目联系人:齐天娇
联系方式:0431-84998673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云顶路与旷达路交汇处市容环卫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肇恒超0431-8179751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基地电力外网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2采购预算:114.1942万元;
2.3建设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云顶路与旷达路交汇处市容环卫局环卫基地;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5062天地大厦A座6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云顶路与旷达路交汇处市容环卫局
联系人:肇恒超
电话: 0431-817975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联 系 人:齐天娇
电 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齐天娇0431-8499867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9日
中标日期:2015年12月09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基地电力外网工程 | 双阳区奢岭镇街道 | 114.0066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白丽英、牟永洪、周七音、梁铁斌、张淑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基地电力外网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