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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医科大学2015-2016年学生补充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项目名称:2015-2016年学生补充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ZDZB(ZX)2015-023

3采购人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  

项目负责人:老师  

联系电话:0591- 22862539

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92号中福广场24B    

项目负责人: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231280 

5、磋商采购公告日期:20151123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1209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保险公司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响应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响应无效。①、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响应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响应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响应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没有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⑤、响应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根据磋商文件《无效响应条款》“一、资格性审查:如果响应人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按无效响应处理。”的规定,磋商小组判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另,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承诺书”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响应文件未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3.2条款、13.4条款的要求。根据磋商文件《无效响应条款》“13.响应文件的格式: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编制、制作、装订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的规定,磋商小组判定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综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8、中标(成交)情况: 详见下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规格型号

1

1

2015-2016年学生补充保险项目

/

288000.00

288000.00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

288000.00

9、磋商小组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敏坚    

评审专家:严军、应永胜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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