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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司法业务用房工程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7: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川县司法局的委托,就“灵川县司法业务用房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JR-2015- 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JR-2015- 21

项目名称:灵川县司法业务用房工程

项目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1897868778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灵川县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灵南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工1897868778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

灵川县司法业务用房工程

项目编号

GXJR-2015- 21

招标人

灵川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单位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范围

灵川县司法业务用房工程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3日

开标地点

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中标人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

 

中标价

中标总造价:3985836.25 元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主要人员

姓名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项目经理

秦文普

桂245141546276

093133

项目负责人

陶谷保

0803703

 

施工员

陶承嘉

0301103251

 

安全员

阳程浩

桂建安C(2010)0002173

091302

公告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ccjszx.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公告日期

2015年12月9日

           
 

备注: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

 

招标人:(盖单位法人公章  )          招标标代理机构:(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式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式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12月9日                  2015年12月9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4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丽缃0773-587677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06日

中标日期:2015年12月03日

总中标金额:398.58362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null 398.58362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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