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思陇执法服务站电子系统采购与安装GXJLNX2015H205成交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于2015年12月8日就宾阳县思陇执法服务站电子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宾阳县思陇执法服务站电子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GXJLNX2015H20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电子系统一批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12月1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询价公告
四、评审日期:2015年12月8日
评审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厅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黄创首、覃家惠、黎伟高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文韬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元):捌拾玖万伍仟元整(¥895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山路17号秀山花园第七组团中景园G单元202室
六、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5583316 传 真:0771-5841135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八、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办理。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