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公安局交警卡口电子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采购预算(元):¥680,000.00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HBZC[2015]1006号 | 批复编号:〔2014〕617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 | 计划完工时期:60日历天 |
采购人:淇县公安局 | 联系人:李先生0392-7229807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女士0392-6910587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电子设备一批及安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
评审结果: 中标人:河南宝讯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70号三江大厦905、916室 金 额:陆拾陆万捌仟柒佰陆拾陆元整(¥668,766.00) | |
评审时间:2015年12月9日09:30分(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开标厅 | |
评标委员会成员:郑明辉、王熙玲、贾振华、赵文俊、杨光明 | |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站。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201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