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公交公司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巩义市公交公司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公交公司委托,就巩义市公交公司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公交公司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11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白河、青龙山停车场;
建设规模:新建电动公交车充电站两座;
标段划分:
一标段:120KW的6个充电桩购置及安装;
二标段:新建雨棚、变压器采购及安装等;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25天/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豫财建【2015】72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
评标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08D会议室
评委会人员名单:侯永华、杜沛亮、邓汉金、柳中茹、周丽红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单位及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标段:
成交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
项目成交金额:786600.00元
工期:25天
质保期:5年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祥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博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巩义市公交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交通路88号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杜先生 孙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13703906929 13838115968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