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激光打印机、电脑、学校广播系统等电子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受靖西县禄峒镇荣劳中心小学的委托,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激光打印机、电脑、学校广播系统等电子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激光打印机、电脑、学校广播系统等电子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5-J1-0110-HL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激光打印机、电脑、学校广播系统等电子办公用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11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靖西县人民政府网)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12月8日
六、谈判时间:2015年 12月 4日下午 16 时00分
谈判地点: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县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龙江(业主委托评委)、颜仕龙 、黄革
七、评标结果
成交人:靖西县信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伍佰叁拾元整(¥344530.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交货。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覃 联系电话:13877645400
采购人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76-6530017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13877645400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