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隆安县站前路(隆南大道-高铁站)一期工程 施工中标公告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隆安县站前路(隆南大道-高铁站)一期工程 施工”项目(项目编号: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
项目名称:隆安县站前路(隆南大道-高铁站)一期工程 施工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1-578596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隆安县蝶城路38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工, 139781809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无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双拥路36-1号绿城画卷B座7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0771-578596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2月07日
中标日期:2015年12月07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实兴(业主评委)、杨雁、韦兆斌、谢妮彤、邱再鸿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0771-5785967,联系人:王工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39781809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71-5785967
2015年12月7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工期 | 质量等级 |
A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西大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315,236.59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华行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7,311,498.07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锦仕建筑有限公司 | 7,317,213.75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工期 | 质量等级 |
B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西恒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456,635.61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展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55,891.43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银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58,098.98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工期 | 质量等级 |
C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西华行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9,824,327.20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大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820,973.00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锦仕建筑有限公司 | 9,829,482.93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