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专用设备采购GXJLNJ2015H156成交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隆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于2015年12月4日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XJLNJ2015H15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直饮水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11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竞标公告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5年12月4日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厅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继清、郭召平、陆善勇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南宁沃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象二区玉庄街34号二楼
成交金额:柒拾万零壹仟捌佰元整(¥701800.00元)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直饮水系统 | ZC-RO-FG | 1套 | 701800.00 |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提供的设备质保期至少一年(上文中对质保期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质保期内故障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配件。 2、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应为设备的使用操作、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5841135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办理。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