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民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郑民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郑民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方式,在县交管办、县采购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监督下,于 2015年12月 4日 14 点 0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杞县境内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一标段:监理
3、招标控制价:
监理标段: 5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 14 点00 分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低价评标法
谈判小组主任:彭殿浩
谈判小组成员:叶青、孙威
四、否决投标原因
无
五、评标结果
1、 监理标段: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格 (元) | 质量控制目标 | 工期控制目标 | 项目总监 | |
第一: | 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合格 | 30日历天 | 许艳 |
第二: | 河南开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50000 | 合格 | 30日历天 | 白红宇 |
六、公示期限
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 9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28963301 联系电话:0371-22307212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