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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市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TZCX1G-2015-056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4 18: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岑溪市水利局的委托,就“岑溪市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 ”项目(项目编号:TZCX1G-2015-05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ZCX1G-2015-056

项目名称:岑溪市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兴松

联系方式:0774-822680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岑溪市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岑溪市城东路6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邱 生 1376804072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A分标:

中 标 供 应 商:梧州市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梧州市西环路中段98号市委党校综合楼103室

中  标  金  额:伍拾万零叁仟叁佰贰拾元整(¥503,320.00元)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一、DID液晶拼接大屏幕

1

49寸拼接屏

8

¥42000.00

 

2

嵌入式拼接控制器

8

¥300.00

 

3

拼接控制软件

1

¥12500.00

 

4

字幕播放软件

1

¥14500.00

 

5

控制工作站

1

¥41000.00

 

6

笔记本电脑

1

¥3600.00

 

7

网络综合布线建设
及完善

1

¥11000.00

 

8

支架

8

¥1200.00

 

9

高清线材与辅材

1

¥4000.00

 

移动维护计算机

3

¥4300.00

 

应用计算机

3

¥4600.00

 

A4馈纸式双面文档扫描仪

1

¥3400.00

 

照相机

1

¥4100.00

 

A4打印机

1

¥3500.00

 

碎纸机

1

¥1000.00

 

移动硬盘

1

¥520.00

 

录音笔

1

¥750.00

 

(UPS)备用电源

1

¥10000.00

 

十一

60寸液晶电视

2

¥8500.00

 

十二

120寸4比3投影
荧幕布

1

¥950.00

 

十三

设备机柜

1

¥800.00

 

用途:办公用

B分标:

中 标 供 应 商:广西业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7号第十四层1407、09号

中  标  金  额:肆拾肆万伍仟元整(¥445,000.00元)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完善县级预案

1

¥20000.00

 

2

完善乡镇预案

14

¥4500.00

 

3

完善村级预案

115

¥1400.00

 

4

宣传

(1)

警示牌

42

¥200.00

 

(2)

宣传栏

14

¥300.00

 

(3)

明白卡

1200

¥7.00

 

(4)

宣传手册

1200

¥45.00

 

(5)

光盘、录音带设计制作

1

¥28016.00

 

(6)

光盘、录音带

148

¥8.00

 

5

培训

800

人天

¥100.00

 

6

演练

4

场次

¥500.00

 

7

手摇报警器

50

¥85.00

 

8

大号铜锣带锤

50

¥125.00

 

9

手提式扩音器

50

¥86.00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岑溪市义洲四街9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0774-822680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0日

中标日期:2015年12月04日

总中标金额:94.8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A分标:梧州市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梧州市西环路中段98号市委党校综合楼103室 50.332
2 B分标:广西业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7号第十四层1407、09号 44.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洪波、莫伟寅、吴 江、黎秀芳、梁贵昌(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电话:0774-8226806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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