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县交通局食堂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2015年11月19日就《隆林县交通局食堂建筑装饰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林县交通局食堂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36-BN;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隆林县交通局食堂建筑装饰工程项目工程施工;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12月4日;
六、谈判(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时30分;
评审(开标)地点: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东合二路市发改委二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爱菊、黄永进及吴成明(业主代表);
七、成交结果:
成交人名称:隆林县联合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隆林县新州镇龙山街53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柒仟捌佰壹拾柒元贰角捌分整(¥207817.28);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 工 联系电话:18078665992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76-8202307
九、说明:
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沈小姐 质疑电话:15577690603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隆林县交通局食堂建筑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审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