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庭院绿化改造工程(GXGC3J2015189)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庭院绿化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GXGC3J2015189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院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11月24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fcgszfcg.gov.cn(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fcg.gxggzy.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六、定标日期:2015年12月3日
七、谈判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
八、谈判小组成员:王晶禹、唐翠兰、蒋江发
九、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
成交人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人地址 | 施工工期 |
广西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壹佰伍拾万零叁仟玖佰陆拾陆元零伍分(¥1503966.05) |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中兴街5巷12号 | 60日历天 |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覃宁 0770-6103887
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军 0770-288579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东侧海悦华府二单元908室
十二、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0770-2885797。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