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区那梭镇平木村垌坪组屯级道路硬化工程、防城区华石镇冲敏村那排岭组屯级道路硬化工程、防城区大菉镇德兰村夜罗组至屯细组道路硬化工程(XZZBF1511307C)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防城区那梭镇平木村垌坪组屯级道路硬化工程、防城区华石镇冲敏村那排岭组屯级道路硬化工程、防城区大菉镇德兰村夜罗组至屯细组道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XZZBF1511307C
三、竞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
四、定标日期:2015年11月26日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1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标的概况):
成 交 人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人地址 | 工期 |
广西白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伍拾捌万玖仟陆佰贰拾柒元整¥589,627.00) | 防城镇城南村公所旁边 | 2015年12月31日前 |
广西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伍拾肆万捌仟壹佰贰拾陆元整¥548,126.00) | 防城区防港大道153号 | 2015年12月31日前 |
广西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陆拾贰万肆仟玖佰贰拾叁元整¥624,923.00) |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团结大道63号 | 2015年12月31日前 |
七、谈判小组成员:肖 明、董珍叶、陈伟华
八、采购人: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受理: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0-3290261 FAX:0770-3290261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