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公安局的委托,就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QGGZYTY-ZC-2015-119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
评标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专家:王星、刘慕园、郑崇启、王晓静、谢非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宇瑞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贰佰玖拾叁万元整;小写:293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贰佰玖拾伍万陆仟柒佰捌拾捌元整;小写:2956788.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东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贰佰玖拾捌万零肆拾贰元整;小写:2980042.00元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750189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3363889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社旗县公安局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