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新址旧楼整修及取暖设施改造项目结果公示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新址旧楼整修及取暖设施改造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新址旧楼整修及取暖设施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55号
二、项目内容:一标段:门诊大楼整修改造;二标段:供配电工程;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1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高翔、陈瑞、李学尧、张新华、位改荣
五、评审结果:
第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嘉星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912825.9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华凤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918110.24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宏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922103.70元。
第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永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316872.8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319384.0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鹤壁市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320258.16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位女士 电话:186373571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40373600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延津县妇幼保健院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