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政采GZ第46号)中标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来宾市人民医院的委托,于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医疗设备采购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lbjyzx/)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评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陈启钦
评委:黄容娟、刘桂丹、陈启钦、赖绮霞、接燕荣、卢 毅、黄伟
五、中标信息
分标 | 中标人 | 投标金额 | 中标人地址 |
A | 湖北康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325,500.00) | 孝感市宇济商贸街187号附1号 |
B | 江西中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1,668,000.00)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街 |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永东 采购人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0771-2808960
七、中标公告有效期: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说明:
1.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