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天网”补充完善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5年11月27日就钦州市“天网”补充完善工程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天网”补充完善工程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5-G3-0020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钦州市“天网”补充完善工程服务采购,内容包括:刑警监控补点、交警新建卡口、钦南区公安局新建卡口及治安监控、钦北区公安局新建卡口及治安监控、钦州港新建卡口及治安监控,平台服务集成,主要设备建设所涉及到的所有配套工程内容等。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4日。
五、评标信息
截标、开标日期:2015年11月27日10时30分正;
评标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一室(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黄成荣、叶嘉、程旭松、黄启生、肖俊杰。
六、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云景路景辉巷8号;
中标金额:陆佰玖拾壹万贰仟柒佰柒拾捌元整(¥6912778.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钦州市公安局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6号
联系人:程科长
联系电话:2832503
2.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联系人:黄聪妍、施良峰
联系电话:07777-2886022、07777-2886002
八、说明:
1.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我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