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HNCA2015-ZB11-095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 年1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委会名单:贾同欣、袁爱霞、张惠娟、曲胜利、李晓波
评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三、中标人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认真评审,确定以下公司作为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河南凯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壹佰玖拾肆万柒仟陆佰贰拾捌元柒角壹分(小写$1947628.71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谭先生 袁女士
联系电话:13603885066 13592053013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03790606
电子邮箱:chenganys@163.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次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各投标人、招标人、监督单位和评委表示诚挚感谢!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