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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充电机部分)项目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5: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充电机部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充电机部分)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430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584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直流150KW充电机AC380VKMCS-150-750-C113台。

交货期:201512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1105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51127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凯迈(洛阳)电子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365000.00,地址为:洛阳市高新开发区春城路16号。

七、磋商小组名单:邓波、柴元基、宋家权、董锦凤、石银江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1

联系人及电话:潘女士  0379-6362609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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