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充电站建设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13: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充电站建设预中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69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6779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7319970

采购内容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采购公告期 :2015年11月13日

A包: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120000元(人民币)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园12号楼 质量标准:合格 履约日期:31天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定标日期 : 2015年11月24日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传真电话:0319-7319970
受理质疑电话:0319-7319970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孙彦才、郑彦荣、焦建强、甄德利、穆红波、牛顺利、罗延平
 

 

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充电站建设预中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69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6779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7319970

采购内容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采购公告期 :2015年11月13日

A包: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120000元(人民币)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园12号楼 质量标准:合格 履约日期:31天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定标日期 : 2015年11月24日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传真电话:0319-7319970
受理质疑电话:0319-7319970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孙彦才、郑彦荣、焦建强、甄德利、穆红波、牛顺利、罗延平
 

 

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充电站建设预中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69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6779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7319970

采购内容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采购公告期 :2015年11月13日

A包: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120000元(人民币)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园12号楼 质量标准:合格 履约日期:31天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定标日期 : 2015年11月24日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传真电话:0319-7319970
受理质疑电话:0319-7319970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孙彦才、郑彦荣、焦建强、甄德利、穆红波、牛顺利、罗延平
 

 

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充电站建设预中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695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6779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7319970

 
采购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采购公告期 :20151113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
19120000(人民币)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园12号楼 
质量标准:合格 履约日期:
31天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定标日期 : 20151124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孙彦才、郑彦荣、焦建强、甄德利、穆红波、牛顺利、罗延平


项目联系人:王晓燕
项目联系电话:0319-7319970
受理质疑电话:0319-731997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