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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南部污水厂工程(一期)结算纠纷案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17: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附件一单一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于2015年11月13日就坦洲镇南部污水厂工程(一期)结算纠纷案诉讼法律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501SZTC65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坦洲镇南部污水厂工程(一期)结算纠纷案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法人代表:陈家晓;地址:中山市东区银通街2号利和公寓1座902-903房

六、报价明细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成交金额(元)

坦洲镇南部污水厂工程(一期)结算纠纷案诉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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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0.00

七、评审日期:2015年11月13日

   评审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评审委员会(单一来源小组):

   负责人:程丽        成员:程丽、徐凤浩叶冰青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报价人名称

报价金额(元)

推荐排名

1

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

199500

1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67803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38986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30182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或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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