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政法专项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政法专项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询 价 |
项目编号:HBCG〔2015〕196号 | 批复编号:〔2015〕878、882、883、885、886、887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 计划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
采购预算:A包1853000、B包680000、C包680000、D包680000、E包680000、F包680000 | 保证金(元):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单位: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 联系人(联系电话):樊先生0392-3399608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臧先生0392-3362082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详见询价通知书。 | |
推荐供应商及理由: 北京帆鹰普瑞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芬格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毕思特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尚安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具有实施本项目及售后服务能力。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 A包:北京芬格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报价: 1250000元; B包:北京芬格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报价:650000元; C包:北京芬格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报价:650000元; D包:北京芬格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报价:650000元; E包:北京芬格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报价:650000元; F包:北京芬格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报价:650000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4号工商联科技大厦11层11A01。 | |
评审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 |
询价小组成员:王云波 和胜利 韩 震 | |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341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