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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店面招租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的中标(废标、流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22: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店面招租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FS127

3采购人名称: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

   联系方式:FJGC-G-2015-FS127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刘晓芳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9][2015年11月19]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11月23](招标编号:FJGC-G-2015-FS127)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李勇 

电话:   0591-83270049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合同包六:

8.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郑光兴的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身份证出生为1962年,年龄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1条款②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余训欣、余章权、余美云、陈敏瑜、卢孝仁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余训欣、余章权、余美云、陈敏瑜、卢孝仁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余训欣、余章权、余美云、陈敏瑜、卢孝仁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2合同包七:

8.2.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2.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2.4根据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最高的福建省雅丽广告标识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重点复核,复核中发现福建省雅丽广告标识工程有限公司、林鸿、张燕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三年招标总额最低限价,根据招标文件第12页“废标条款()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最低限价的”的规定,将本合同包按照废标处理。

8.3合同包九:

8.3.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3.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4合同包十一:

8.4.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林芬的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身份证出生为1964年,年龄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1条款②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林瑶、林群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合同包废标。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10、流标情况说明:

10.1合同包一评标结果:

10.1.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一流标。

10.1.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2合同包二评标结果:

10.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二流标。

10.2.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3合同包三评标结果:

10.3.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一流标。

10.3.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4合同包四评标结果:

10.4.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一流标。

10.4.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5合同包五评标结果:

10.5.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五流标。

10.5.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6合同包八评标结果:

10.6.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八流标。

10.6.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7合同包十评标结果:

10.7.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十流标。

10.7.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1、评标结果:

11.1合同包六评标结果:

11.1.1中标供应商名称:陈敏瑜

11.1.2中标供应商地址:台江区学军路53号广德小区2-701

11.1.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239073.12元。

11.1.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1.1.5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中标供应商使用的水电执行商业水电价,按月缴交水电费,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协议。广达路349号沿街店面,物业费按照所在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价格标准收取;水费、电费按照每两个月平均价格标准收取。

11.1.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品目号

店面地址

面积(m2)

单价()

6

1

广达路349号沿街店面349-11

21.5

308.88

11.2合同包九评标结果:

11.2.1中标供应商名称:余训欣

11.2.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幕浦村西门一排77

11.2.3中标金额:三年投标总价222082.56元。

11.2.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1.2.5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中标供应商使用的水电执行商业水电价,按月缴交水电费,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协议。广达路349号沿街店面,物业费按照所在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价格标准收取;水费、电费按照每两个月平均价格标准收取。

11.2.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品目号

店面地址

面积(m2)

单价()

9

1

广达路349号沿街店面349-12

21.42

288

12、评标委员会成员:郑斌、李喜晨、刘文银、章月萍、李勇(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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