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港市人才公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贵港市人才公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GXJXZBGG2015-030-G)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JXZBGG2015-030-G
项目名称:贵港市人才公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廖 敏
联系方式:0775-4358330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庞先生0775-429121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港市人才公寓项目设计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龙岗小区(宏桂广场对面卓越办公用品路口直入100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廖 敏0775-435833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9日
中标日期:2015年11月19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 唐山路北区华岩路30号 | 9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谢朝辉 黄东平 周敏智 刘宪毅 黄神荣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港市人才公寓项目设计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港市人才公寓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人才公寓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 | GXJXZBGG2015-030-G |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贵港市人才公寓项目设计的项目建设用地占面积5337.195平方米,折合8.006亩,建设用地东面规划道路面积1187.500平方米,折合1.781亩。总建筑面积11138.07平方米(20层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489.48平方米、住宅楼架空层405.49平方米、综合楼1627.9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615.12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 11月 2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5年11月25 日 | ||
拟中标人 |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 ||
投标报价 | 68% |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业主提供初勘报告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经发改委审批且业主提供详勘报告后45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张东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141300986)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港市建筑设计院 | |||
投标报价费率 | 65% |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业主提供初勘报告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经发改委审批且业主提供详勘报告后45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陈延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094500313)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费率 | 68% |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业主提供初勘报告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经发改委审批且业主提供详勘报告后45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何建恒(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S014401526)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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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门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229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