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1、项目名称: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146 批复号:[2015]仓财购计(066)号
3、采购人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联系方式:0591-88372093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转811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黎艇
电话: 0591-88372093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9、评标结果:
9.1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9.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永柱、任寿云、兰永花、饶炫、郑君麟(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