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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16: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该项目已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 招标编号:HNCX20150923

三、 项目投资额:约人民币35万元

四、 招标范围:笔记本电脑、打(复)印机、碎纸机、照相机、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及执法记录仪(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公示日期: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6日

六、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1月17日10时00分

 评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主任:任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吴育民、刘群、刘秀英、郑卫朋

 见 证 人:李胜

七、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河南省万宝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338590.00 

八、发布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九、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103783311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103783938

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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