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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装备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15: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该项目已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装备项目

二、招标编号:汴鼓采(2015)4

三、项目投资额:约总112万元

四、招标范围:A包招标范围:检察业务技术装备(2014、2015年度)

B包招标范围:检察办案工作区装备

五、公示日期: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7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1月17

评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主任:姚伟

评标委员会成员:胡传印、李智博、耿坤、宋锐

见证人:程堃

七、中标结果信息:

A包

中标人:郑州鹏威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765850.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136幢楼1单元404

B包

标截止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不符合招标规定,B包流标。

八、发布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九、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25997615

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18937809217

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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