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潢川县检察院2015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0: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潢川县检察院2015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潢川县检察院2015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潢公采(201505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电脑、复印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102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1111

评标委员会:阚卫东、郭树远、葛林、陈谋攻、张大明

监督人员:林思屹、常萍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厅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潢川县思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报价:¥814619.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肆仟陆佰壹拾玖元整)

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天地伟业

台式电脑:联想

公司地址:潢川县北关环城路红绿灯口东北角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376-3116511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             传真:0371-68998885

联系地址:郑州市大学路54         邮政编码:450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