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隆安县“小块并大块”以奖代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中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隆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2015年隆安县“小块并大块”以奖代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816)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816)号
项目名称:2015年隆安县“小块并大块”以奖代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项目联系人:蓝工
联系方式:0771-5510830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隆安县蝶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工 0771-652097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2015年隆安县“小块并大块”以奖代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蓝工 0771-551083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3日
中标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泰诚土地咨询有限公司 | 南宁市竹溪大道35号 | 104400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罗伦勇、禤达飞、邹小平、潘荣干、玉飞斌(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2015年隆安县“小块并大块”以奖代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项目内容:2015年隆安县“小块并大块”以奖代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提交报告成果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隆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3. 质疑电话:0771-5510830 传真:0771-5510830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