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业务装备采购(GXJLNDJ20151112)成交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南丹县司法局委托,于2015年11月13日就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JLNDJ20151112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10:00分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11月16日—2015年 11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南丹县昌泰贸易有限公司(南丹县城关镇民行中路73号) 邮编:547200
成交金额:伍拾柒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576880.00 )
成交主要内容: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及国别 |
1 | 微型单反相机 | 2台 | 索尼ILCE-7单机身;蔡司SEL2470Z |
2 | 投影机 | 1台 | 明基GP30 |
3 | A3激光打印机 | 1台 | LJ6350DN |
4 | 空气调节器 | 2台 | 格力KFR72LW |
5 | 警用自行车 | 25辆 | 美利达挑战300 |
专家评委名单:申长宝、莫惠豪
业主评委:方金明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当地财政部门投诉。
2、招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南丹县司法局(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街34 号)
联系人:方股长 联系电话:189778301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2楼 )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778-2275211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