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2014-2015年度基本文化用品采购项目(一)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龙川县委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11月13日就龙川县2014-2015年度基本文化用品采购项目(一)(招标编号:HYCY2015HG1011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内容:文化用品;
2.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合同履行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二、采购项目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3日。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谢明强(负责人)、罗丽娜、周晓萍、匡洪文、巫展涛
四、评审意见等资料(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 商务与技术得分(60%) | 价格得分 (40%) | 综合得分 (100%) | 推荐 排名 |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龙川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是 | 55.40 | 40.00 | 95.40 | 1 |
东源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是 | 32.20 | 39.99 | 72.19 | 2 |
紫金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是 | 30.20 | 39.99 | 70.19 | 3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中标供应商、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龙川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叁仟元整(¥2943000.00)
请中标供应商务必于30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内带齐有关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龙川县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龙川县
采购联系人:巫先生
采购联系人电话:0762-675253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2-3827628、36031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2-3827828
E-mail:gdhyzb888@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2-382762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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